(记者 郝亚松)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济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26号),这也标志着济宁市三年青年见习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是指自2019年起,全市利用三年时间组织5500名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济宁生源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济宁户籍未就业或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增强就业竞争力,为促进青年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济宁各县市区将充分利用实名制登记基础数据、社保数据和失业登记数据进行逐一筛查,把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见习范围。同时,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并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提升见习匹配效率。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实习计划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见习期间,由见习按月发给见习毕业生不低于1.2倍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一年度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的生活补助(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可按规定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此外,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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