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间为每年4月、10月,按照《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执行。
2018年12月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二)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1、2018年12月毕业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不办公,过期不予受理)向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送呈相关的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审费。
申报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106办公室)
2、初审:各学院(部)负责审核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资格,并由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继续教育处。
3、审核:继续教育处负责审核学院(部)报送的初审结果、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审核意见等有关材料,无误后报教务部;教务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统一提交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评定;
5、 授予: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学校发放学士学位证书,苏州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1、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A3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照片与本科毕业证书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3、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须考生现单位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
学位评审费为200元。(请携带银行卡至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收费室交费,不收现金。)
新闻学:00642传播学概论、00661中外新闻作品研究、0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
电子政务:03339信息化理论与实践、03342电子政务案例分析、03335公共管理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00281社区社会工作、00283社会行政、00282个案社会工作
(一) 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附件:2019年上半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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