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东市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通过一人一表,一事一记的方法,确保发展党员有痕、查核有据、追责有力,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记录正规,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从今年起,海东市规定入党申请人一律填写《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等,按照“一人一表、发展党员谈话记录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到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客观反映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严把党员入口关。同时,把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人,确保问题追究有据、责任追究到人。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党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档案的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谈话记录记录不完整或程序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培养发展。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工作调动时,党支部要将谈话记录表等转至其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转正后,由党支部将谈话记录表等交上级党委存入档案。
而且,海东市规定,各地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发展党员谈话记录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违反工作纪律、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记者 张多钧 通讯员 王文甲)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呼叫中心ENGLISH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1-20060139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7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7]9786-1126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258号京ICP证000006号京公网安备008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