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从此,12月4日将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因此,也称为“宪法宣传日”。
在我的感知里,《宪法》应该是一本厚厚的书,里面有成千上万条有关于法律的、冰冷的、没有温度不能吸引我的话。可如今这本书印入我的眼帘:红色的封皮、黄色的国徽、封皮上有白色的“中华人民国宪法”这样的字,薄薄的仅仅90页。这是我第一次用手触摸到这本书,也是第一次打开并学习、品读这些法律内容。
《宪法》,我国的根本。作为炎黄子孙,在听到2018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的时候,反思自己对于法律的掌握,贫瘠到无法完整的说出一句有关于“法”的话,便意识到跟随号召学习宪法是当下应该挤时间完成的事儿。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家国天下,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法律是我们行为活动的准绳,它监督我们,约束我们,它引导我们,更帮助我们在规矩的方圆里创造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要实现人生价值,得走正道,要学法,懂法并用法,只有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才能站得住,走得远。
2018年“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中这样说:“从我们一出生,她就与我们在一起,她呵护我们健康成长,她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她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作为国家公民,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应当主动学习宪法,树立法律观念。
我们是多么的幸运,出生在和平的年代,生长在法制的国家,生活于法制的社会。回望历史的长河,思绪里滚滚而来的是封建腐朽下的压迫、外强势力的侵略,但在那样屈辱的环境里,因为法律的保护和支撑,造就了自强不息的人民,为我们垒砌了铜墙铁壁,让此时的我们生活在阳光下,沐浴着和平的光芒。都说“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应当意识到要拿起《宪法》的武器,去研读,去记忆,树立学法、用法、守法的公民准则,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作为工薪阶层,企业中的一员,我们应当强化宪法意识,正确使用法律。
有人说,法律空而大,与我们关系并不紧密,学它用它是律师的事儿,我们做好分内的工作就好。其实,有着这样想法的人并没有意识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由法律保护,在法律的庇佑之下,因为有宪法,我们读书,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因为有宪法,学法用法心得体会我们工作,在钻研技术或者奉献体力、劳力的过程中合理获得报酬。当老去的父母被子女赡养虽然更多的是亲情使然,但同样有法律监督;当我们站在自己的工作角色中为企业贡献一己之力的时候,同样也是为国家奉献自我,我们需要掌握法律并正确的使用法律去维护自身利益,维护企业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用法律知识为自身的才学保驾护航,为国家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有着六万九千个文字的《宪法》,大多条文是为了保障人益,而作为人民中的一员,要借此机会去深入学习,帮助宣传,共同努力去守护保护我们的根本,做新时代的青年,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拿起法律武器,以法律为准绳去寻求进步,永不止步。
点击“提交”后,我们会向您的邮箱发送一封验证邮件,请按照邮件中的提示完成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