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或“国泰
君安”)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上市公司”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杨志杰于2019
年4月10日对金冠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部工作人员进
主要内容分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行为规范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结合《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主要条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近期相关监管案例,对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内容、
关注重点、审议标准以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参会人员严
格遵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主要讲解了《减持新规》和《实施细则》的主要条款,结合近期相关监管案
例,分别针对大股东、董监高和特定股东等不同适用对象,就不得减持的情形、企业员工培训总结
可以减持的情形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参会人员认真学
习并严格遵守《减持新规》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
国泰君安本次对金冠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
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此次持续督导培训,金冠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对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