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谁的群多?请帮忙转一下:一个江西打工者,30岁,叫蒋桥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请他速回乐平市,直接到县医院。家中失火,妻儿伤亡,想见他最后一面”10月25日,有网友如是发帖,经中国江西网记者多方考证,发现其系谣言。警方为此提醒,造谣若造成严重后果,将处以515天的行政拘留。
10月25日晚上,中国江西网记者看到本网“大江论坛城市论坛景德镇版块”,出现了一条帖子“寻乐平蒋桥华:家中失火,妻儿伤亡,速回家”,时间为19:43分。
帖子内容是:“谁的群多?请帮忙转一下:一名江西打工者,30岁,叫蒋桥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请他速回乐平市,直接到县医院。家中失火,妻儿伤亡,想见他最后一面。爱心接力。这个不转,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谢谢。的确十万火急,爱心传递,都在转发,多谢。”
中国江西网记者为此拨打了乐平市人民医院电话,接线员明确回复,该院这两天都没有这种因家里失火而烧伤、死亡之事,建议记者再询问其他相关部门。
随即,记者拨打了乐平市消防大队电话,接线员也立即回复,近两天都没有接到失火报警事件,更没有因失火而伤亡的事件发生。
为此,中国江西网记者还与乐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取得了联系,该中心一李姓主任在向当地派出所了解后,明确回复:“我们这两天都没有接到这种因失火而造成居民伤亡的报警,我们也查了蒋桥华这个名字,1987年出生,脚有点不方便,是出去打工了。当天,据当地村委会干部称,他家根本没发生什么失火、妻儿伤亡之事。”
“我上午在微信朋友圈就看到这个帖子,于是我询问了蒋桥华所在村委会乐平市乐港镇前蒋村,村干部证实此为谣言。”乐平市乐港镇派出所一汪姓副所长也如是说。
警方提醒:谣言若造成严重后果,可处以515天的行政拘留
“这条帖子是谣言,至于如何惩罚造谣人,要看造成了什么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对其予以警告;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要对其处以515的行政拘留。”乐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李姓主任最后说。
相关律师进一步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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